国家乡村振兴局等3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强调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国家乡村振兴局等3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强调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部署要求,6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作出安排部署。

《指导意见》指出,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指导意见》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突出帮扶特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坚持权责明晰,实施分类管理,按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坚持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受益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权益。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从摸清底数、有序推进确权登记、落实后续管理责任、规范后续管护运营、规范收益分配使用、严格项目资产处置等六个方面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要求,要充分认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统筹部署落实。要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总结,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切实有效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办法。

相关链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6-21 编辑:成都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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