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利农庄”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田野调研方案

“多利农庄”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田野调研方案

  “田园综合体”是中央近年来提出的乡村振兴的新路径。基于田野调查,分析了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基层实践逻辑及其产生的影响。通过盘活土地资源、“三进二带一出”模式、仪式性展演和空间多样化的具体方式,田园综合体建设实现了农业附加值增加、农业多功能化和村庄的再结构化等积极作用,但也需要注意其引发的排挤小农、乡村治理公共性的流失和集体利益的损害等问题。最后从“主体再造”的角度提出构建国家的引导机制、多方力量的监督机制、利益共享机制、长效预警机制以推动乡村振兴迈上新台阶。
 

 
  随着我国城镇化和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村面临人口快速外流、无人种地、资本短缺、科技不足等新困境。在此背景下,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乡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此后,越来越多的工商资本涌入乡村,并通过土地流转、经营现代农业、打造新型乡村等具体方式进行农业生产活动,这就是本研究所说的资本下乡。与之相随的是中国农民不断上楼和进城,农民不断市民化,土地不断向城市集中。资本下乡和农民进城构成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两股相悖流动的壮观图景。2017年,中央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计划,开启了农民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章程,也预示着我国农村面临的新机遇。国家资源以项目等形式不断流向乡村,意味着乡村正日渐成为一块备受资本关注的香饽饽。大量资金、人才和技术流向农村,打造出以效率见称的规模化农业、以特色闻名的有机农产品等。2017年2月5日,田园综合体建设作为乡村新型产业发展的亮点首次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当年6月,财政部在18省(市、区)开展建设试点。当前已成熟的田园综合体有江苏无锡阳山田园东方、上海金山嘴渔村、安徽肥西官亭林海、黑龙江富锦市“稻”梦空间、四川成都郫都区多利农庄和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无定河镇的新风古韵6家。田园综合体是继美丽乡村规划、特色小镇规划等一批新型规划之后又一次全国范围的规划。引入资本下乡助推田园综合体建设能否帮助农村地区建设和发展?能否助力乡村振兴?其实践逻辑是什么?效果如何?如何推进乡村振兴?为了解答上述问题,本研究梳理了不同研究者的基本看法,并以郫都区红光镇多利农庄为个案,刻画出资本下乡的实践机制及其产生的影响,以资深化对资本下乡的理解和大资本带动下的乡村振兴主体再造的认识,同时为地方制定政策提供些许参考。
 
 
  一、问题的提出和文献综述
 
  目前城市过剩工商资本下乡在中国十分普遍,这些资本积极与政府开展合作实施对乡村社会的振兴。包含农业、加工、制造、餐饮、住宿、仓储、旅游等行业的三产融合体和城乡复合体的田园综合体继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后,被政府寄予了实现乡村发展和振兴的极高厚望。2012年,“田园东方”田园综合体项目在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落地,项目分为农业、文旅和居住三部分,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等产业为一体。中央经过考察后给予了高度评价,而后试点工作不断推进。郫都区红光镇依托多利农庄促进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具体实践机制和实践效果如何,并进而分析如何实现乡村振兴的主体再造,这是本研究主要回答的问题。
 
  郫都区属于成都市郊县,离成都市约半个小时车程,经济条件较好,环境优美、水源丰富,生态资源禀赋优越。农民在20世纪90年代便开始在外务工,并且土地流转不断加速且成规模。21世纪初,土地基本流转给老板种苗木或种蔬菜。然而,随着成都市政建设的日渐完善,加之外地苗木的冲击,郫都区苗木生意日渐冷淡,老板另觅他处,土地撂荒较为严重,或处于粗放种植状态,土地大多闲置了,因而为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了一块较好的试验地。为了能更好地构建农业经济发展平台,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等多重目标,成都市郫都区走出了一条由多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农庄式发展道路。目前多利农场建设有1.2万平方米的温室大棚,40公顷的有机生态农业示范区,2万平方米文创空间(含创客咖啡吧、园区合作社等农业创业项目)。
 
  自田园综合体战略提出以来,国内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一是公共政策视角下对政策概念的理解。学者们在中央一号文件基础上对田园综合体概念进行分析,认为田园综合体是“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在城乡一体化格局下,顺应农村供给侧结构改革背景下产生的”,是“以农业为主导,以农业合作社为主要建设主体,以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为前提,结合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现代农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传统村落、特色产业扶贫等政策”,是“融合工业、旅游、创意、地产、文化、商贸、娱乐等相关产业,形成的多功能、复合型、创新性的地域经济综合体”,并且“立足城乡关系,阐述了田园综合体的生成背景、建设理念和主体架构,论述了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经济意义、社会意义、文化意义和生态意义”。二是系统论视角下阐释了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内容。即“围绕‘三个核心’,着力于‘五区’的建设:三个核心为田园生产、田园生活、田园景观,五区为农业产业区、生活居住区、文化景观区、休闲聚集区、综合服务区2”。同时还研究了“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的理念、模式和思路”,三是分类视角下对田园综合体进行评价。此外,个别旅游管理学领域的著作在国外观光农业研究中简单介绍了日本田园综合体类型,这为本研究打开了国际视野。
 
  近来的研究也逐渐将田园综合体建设置于资本下乡的范畴中进行探讨。徐勇认为“将现代化生产要素以资本形式进入农村,而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资本加以转让,从而实现了资本与土地的结合”[12]。但部分学者对此存在担忧,贺雪峰认为“资本下乡将会与农民争夺本来不多的农业收益”[13],其他研究和报道也指出了资本下乡之后出现的“圈而不种”、“毁约弃耕”,甚至农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诸多后果3。同样,对田园综合体建设成效而言,目前也出现了两派不同的观点:一派认为田园综合体建设取得了政策之内的效果,实现了农民增收和农村全方位发展。而另一派认为其没有强调兴农为农,单纯将田园村落作为项目的背景陪衬,依赖工商资本,农民及农民合作社参与不充分等。两派观点皆有可支撑的案例,这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启示。
 
  已有研究为理解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了较好的基础。但由于田园综合体概念提出较晚,目前国内学界对其研究总体还处于初步阶段。本研究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拓展:一是大多研究基于政策文本解读和面上泛泛而谈,对其建设机制和具体实践逻辑刻画不深。本研究选择成都郫都区多利农庄作为典型个案,剖析其具体实践机制,辩证看待其带来的影响。二是已有研究大多忽视了资本下乡这一社会背景,本研究将多利农庄建设置于资本下乡背景下考察,具体分析资本下乡的实践逻辑,从主体再造的角度提出相关建议。
 
 
  二、资本下乡的具体实践逻辑
 
  “多利农庄”田园综合体建设于2013年入驻郫都区红光镇,采取“农业+文旅+地产”的乡村综合发展模式。2015年,多利农场开始实施乡村振兴计划,坚持“建设用地不增加、农业用地不减少、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原则,以“组合拳”方式具体布展,由此呈现出大资本带动乡村振兴的模式。
 
  (一)借集建入市,盘活土地资源
 
  “资本下乡”需要实现一边推动“农民上楼”,一边兴建园区(农业园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实质是在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和农村减少建设用地之间进行“挂钩”,使得原本没有太大价值的农村建设用地猛然增值,农民可借助村里土地资源换取资本,进而改善居住和生活环境。成都多利农庄项目就充分利用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并确保了“五个合法”4。
 
  小企业不敢入驻,为多利公司入驻提供了最大的合法性,多利农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介绍,“靠小企业是做不好的,需要大企业。前期投资成本巨大,土地征用、农民上楼、拆迁安置等成本最高,安置费用目前已超过了2.5亿,安置成本超标,还需8000万左右,基础设施投入也较大。拆房如同‘蜗牛一样的慢’”。多利农庄涉及到4个村,白云村是其中一个。据白云村村书记介绍,“2015年白云村被定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村,共入市128亩,由多利农场摘牌取得,其中前20亩定价为68万/亩,后108亩定价为69万/亩,所有交易金额为8812万元。这8812万元的交易金额,其中政府提留15%,即1321.8万元,剩余7490.2万元部分不分红,也没有放入合作社或者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通过在土地上做文章,多利公司实现了土地整理项目收益和农民股东利益分配的利益共享。
 
  (二)“三进二带一出”模式
 
  多利农庄十分注重抓品牌和销售一站式服务,以农产品为主,不断提升农业附加值。销售物流主要通过与白云村合作社开展合作,一站式服务是通过与大型商超合作。多利农庄将自身发展模式概括为“三进二带一出”。“三进”指资本、消费和科技进农村,即投资建设田园综合体,将资本带进乡村,用农业+旅游的模式激活农业产业的潜能,撬动乡村休闲旅游的发展;吸引城市人来休闲度假、体验田园生活,同时把消费带进来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物联网等科技进农村。“二带”指平台思维带动和龙头思维带动。“一出”指农产品出农村,即农业生产的成果及当地的特色农产品通过多利一整套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和销售渠道,快速、便利地进入城市中产阶级家庭,实现更高的附加值,让农民不再为销路犯愁。通过“三进二带一出”,多利公司最终走出一条“三产联动、三园一体”的发展道路。
 
  所谓三产,即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农业为核心,走现代有机农业路子。以二产为依托,进行深加工,实现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延伸。以三产为关键,实施乡村旅游、文创项目、农庄等,确保农业的耕种性、价值性等农业本质特性和体验性、诗意化等农业高端价值的特质。
 
  所谓三园,即田园、乐园、家园。田园指现代农业板块,做现代化、标准化、品牌化的农业,在当地找到自然条件最适宜、经济价值最高的农作物、特色单品,进行产业化种植和经营,实现从前段科技研发到后端销售体系的全面打通。依托多利品牌和有机农业领域的专业技术积累,做现代化、标准化、品牌化的农业,打造现代先进的“田园”。乐园指文旅板块。吸引城市人到乡村来度假、休闲、采摘、就餐、娱乐、亲子活动、团队拓展等等。以生态自然型多样的旅游产品和度假产品组合,释放乡村活力,创造更大能级的消费吸引力,带动第三产业造血驱动。家园指宜居板块。同步建设田园社区和配套设施,让原住民、新移民、旅居客群能够安居乐业,享受“推窗见绿,出门有田”的田园生活。
 
  (三)仪式性展演:经营性农庄和仿古农庄
 
  多利农庄田园综合体建设是以田园为载体,以生产农业物质产品和农业审美产品为目标,通过美学组合形成的田园风光。公司修建有两种类型的农庄,一种是经营性农庄,主要用于租售给外来人搞经营,另一种是仿古农庄,用于居住。
 
  经营性农庄邀请了专门的公司来打造,配备有0.2~0.27公顷不等的农用地,农用地有严格的限制,只能种蔬菜和花卉。目前在建共有100多栋,截至2018年9月已售租27栋,出售价格按栋计算,约300万元~600万元不等。经营性农庄主要用于办民宿酒店、会议场所、艺术工作室、创意工作室、咖啡馆和茶馆等。这些老板又可以将房子进行二次出租,引入小企业或个体户,比如有一浙江老板从多利公司租了一套经营性农庄,用于搞文艺创作,其中将一个单间出租给一对老年夫妻居住,老人在附近种花草和休闲娱乐。
 
  仿古农庄主要用于居住。这比较符合城市人对农村生活的理念,城市人要的是农村的环境和资源,看似无价值的空气、水和自然环境等资源皆被盘活了。目前仿古农庄的成本高,每套出售价值在200万元~600万元,价格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建设成本和装修成本,房子权限等同于城市公寓和商铺,40年不变,并对业主收取每平方米10元的物业管理费。
 
  (四)空间多样,承载着诗意栖居生活
 
  田园生活的意义在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满足人们内心的需求,实现人的价值。富有意义的生活空间,不仅可以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顺利开展,还会激发出富有内涵的乡村文化生活,成为吸引城市游客的乡村旅游核心资源。多利农庄具有文旅功能、农业根基、地产属性的城镇化项目,通过田园综合体中对各式景观的塑造,乡村空间被区隔为不同的社会空间。乡村空间不仅仅是乡土文化的空间价值的再造,还表达出一种文化的情怀及生活生产方式。多利农庄走的是一条“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庄体验于一体”的发展路子,一产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体系,所不同者无非是循环农业(一产)、创意农业(更偏重指产,农产品加工与品牌农业)及农事体验(即三产,休闲农业)的次关系及各自的主题与特色。
 
  三产融合也就自然将空间进行了区隔,空间主要有现代农业空间和文旅空间。农业是现代新型农业,多利公司将其定位为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约87公顷,实行“会员制+低端学校+商业超市+农业企事业单位”模式。在文旅空间方面,多利公司认为单靠农业,乡村振兴实施不好,必须走田园综合体路子,将乡村建设成为美丽乡村,不断引导其他工商和相关人员下乡。目前,已建立近30名导师辅导团队。其中,上海有机蔬菜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国家有机蔬菜标准制定者江洪出任导师之一。
 
 
  三、资本下乡对乡村社会的影响
 
  (一)正面影响
 
  1. 产业链延长,农业附加值增加。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农村发展滞后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间的矛盾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传统农业发展模式限制了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田园综合体的特色是“田园”,关键在“综合”,即农业生产是基础,休闲旅游产业依附于农业,呈现田园特色。田园社区则依赖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围绕居民和游客,建设田园社区。多利负责人许多多介绍,“这些入市的土地只有在村集体基建以及村集体发展用地规划了之后,决定哪些土地可以入市”。因此,政策确保了农民最基本的土地财产权,同时农业又可以分享改革红利。
 
  田园综合体关键在“综”,即跨区域作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汇聚要素集中,以产业为支撑,以文化为灵魂,以旅游为纽带,以生态和健康为主题。农村新型综合发展路子,一方面有利于农村发展、农民主体性的构建和责任感的塑造,另一方面也可以合理引导城市人、资金、信息等流入农村,从而改变城乡发展格局,推动城乡一体化。据多利农场负责人张鑫介绍,“农业只有大企业才能承担其风险,比如一场大暴雨,100万~200万元就没有了。小企业肯定承受不了,大企业才能承担,但是大企业承担也只是算总账。只有把一二企业结合起来打通,才能实现真正的乡村振兴”。大企业下乡,确保承担社会风险的能力,从而也确保了项目的连续性,增强了农民的稳定性和安全感,即田园综合体“是未来促使中国农村成为引人入胜的天地、农业成为令人向往的产业、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的重要突破点”5。
 
  2. 农业多功能化,农民收入增加。
 
  多利农庄建设保持农业生产功能,有效缩短了农户生产与市场的距离,增强了农民的自主权。农场生产的果蔬、乳畜产品及其加工品,既可以作为Papa纯天然餐厅、乡村料理店的食材,还可以在蔬菜交易市场进行销售,产地直接对接市场,提升农产品经济价值;农场巧妙地将加工产品的店铺包装成如猪主题馆、叉烧肉主题馆、香肠主题馆等主题馆,为游客提供骑马、喂羊、面包香肠手工制作、蔬菜采摘、迷你猪表演、品尝初酿啤酒等农事体验活动,在出售商品的同时提供旅游产品、休闲体验和科普教育,实现了农业的多功能化。
 
  以白云村为例,全村606户,1813人,土地172公顷,其中30.4公顷建设用地,130.33公顷农用地,其他就是一些碎片化土地。除了入市土地之外,白云村流转了82.27公顷农用地给多利农场,这些农用地的租金按照“双七百”,即依当年市场价,700斤大米,700斤小麦的标准租给多利农场。在带动就业方面,多利农场带动的白云村的就业不算很多,有30多个长期雇工,高峰农忙季节用工扩大一倍。这主要是因为村里年轻人大多去周边的工业园区务工,园区工资更高,再加之白云村创业的人比较多,这些人主要是利用2013年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作为启动资金,大大小小做生意的人占全村20%左右。
 
  3. 旅游价值提质,满足游客深度体验需求。
 
  “田园综合体”是田园从产业链的“生产端”向“体验端”转移的结果,确保农业从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闭环式产业链,将农业生产和艺术加工结合起来,满足了游客的游乐需要,同时也增加了农民收入,田园综合体将引导乡村旅游实现从“玩一玩”的走马观花向“住下来”的短暂栖居、从“浅花钱”向“深消费”转变,推动乡村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4. 村庄的再结构化,新乡贤再造。
 
  古代乡贤是一个以德为先的文化和身份群体,以道德品行为取向,是一个为本土乡民所认可和尊崇的道德权威。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乡贤也在悄然发生改变,成为复合型精英。工商资本进入乡村发展现代农业势必面临同乡土社会的磨合过程,他们亟需寻找地方代理人,从而最大程度上对村庄进行再结构化。新乡贤的不断兴起是其自身积极投身资本下乡活动过程中有意选择的结果。新乡贤有意选择策略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通过与资本结合,寻求经济机会。工商资本在农业领域倾向于种植经济价值更高的经济作物而非传统作物。在工商资本的带动下,新乡贤也愿意种植这些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充当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加工老板、运输老板等。“基地”、“家庭农场”等新型事物需要具有一定知识、能力和水平的村庄精英来主办。包括村干部在内的村庄精英能帮助企业较快和较好地解决这两个问题,这些精英就顺利登上历史舞台。这也是资本理性培育的结果,同乡村精英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强有力的接点,最大程度降低交易成本。在资本吸纳精英的同时,精英也惯于抓住机会,摇身一变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或合作社等,与外来资本形成互惠关系。企业作为一股外来力量,与千家万户的小农户打交道的成本较高,同时也不熟悉村庄关系网络和地方规则,因此,它需要寻找一个代理人。另一方面,资本与基层政府结成利益共同体,其中也完成对乡贤的重塑。地方政府通过引导资本下乡可以实现两个主要目标,即获取建设用地指标和推动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国家的涉农支出最重要的手段便是以项目形式下拨,即“项目下乡”。公共项目不断进入乡村,这不仅大大降低了资本下乡的成本,也给农民介入地方政治提供了机会。总之,资本和项目的相互嵌套为乡贤的转型和新乡贤的崛起提供了巨大契机,对村庄进行了再结构化。
 
  5. 流动公共性形成,村民权利意识不断觉醒。
 
  伴随着下乡资本与乡土社会的相互嵌套,各主体间的持续互动改变了乡村治理格局,促进不同主体间的交流和互动,形塑出一种流动性的公共性。所谓流动的公共性指“在现代城乡关系转换的进程中,为保障往返于城乡之间农村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而拓展和创生出的公共性形态”[10]。在同一个田园综合体内,农民与外来者之间不断互动,通过互动和交流,更加激发出主体性和自觉公共性,进而不断重塑新的公共空间。
 
  白云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于2017年10月,所有参与到土地整治中的人都是合作社的股东。其主要功能如下:帮多利农场派遣劳务用工,从中收取管理费;承担建设多利农场的一些小型水利设施、基建项目等,赚取利润;让有种植意愿的人与多利形成合租,这种合作不是简单地打工,而是与多利合作,互相协助。比如有3户人家承包6.67公顷地进行蔬菜种植,这三户人按照多利的生产指标进行,接受多利的技术指导,蔬菜的销售通过多利的多元销售渠道统一销售,即借助多利的优势,共享销售渠道;白云村要从多利手中提取收益的10%作为服务费。地方和企业必须共同谋发展,村书记说,“这里面的原因我很清楚,如果按照多利的标准进行生产会导致产量下降,所以必须收取服务费用,这也是多利作为大企业的企业责任所在,是对白云村的一种扶助。白云村与多利的合作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分别是土地方面和经营方面。土地包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经营方面主要是指多利利用合作社招募工人和利用农民的种植,白云村利用多利统一的销售渠道。与多利的合作也是经过多轮谈判达成的,光是协议合同就进行了13次修改,这些谈判都是村委会的领导班子进行的,没有请外界的专业人士。集体经营性假设用地入市是一个新的事物,了解的人也不是很多,反而是本村的人对自己的土地更加了解”。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溢价部分,20%跟农户分红,80%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但是目前白云村没有溢价部分,所以还没有分红。但村书记说:“白云村发展很好,至少3年会将欠多利农场的钱全部还上,而且会让农户分红。我们就是想让农村发展更好,农民增加收入,过上好日子。”村民的权力意识不断觉醒,共同推动地方和企业共建友好的合作关系。
 
  (二)负面影响
 
  1. 排挤小农,与民争利。
 
  对于大多数不愿意耕种的农户而言,资本下乡租地是好事,但对部分劳动能力相对不足的农户而言却不尽如人意。如果不能被公司雇佣,仅靠微薄的租金难以维持生计。此外,大资本“圈地”的兴趣甚于“事农”,可能会大大增加农地非农化可能。最终,农民与资本二者形不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甚至出现后者排斥前者的情况,造成了新时代下农村内部的二元割裂。
 
  2. 乡村治理公共性的流失。
 
  资本下乡是扩大再生产,是不断吸取利益的。据农庄负责人曹写介绍,“政府对农业有较多补贴,因此,企业做农业积极性很高,做完事,可以向政府申请各种补贴。比如有机土壤,三年要换,无产出,休耕,种草,是苦活”,资本与农户未能形成公共性的关系结构。政府高投入,土地补贴和农业补贴等很多,满足了企业的发展。此外,村干部则成为资本下乡的“代理人”,两委的正式权威转化成为企业的经营性资本。村乡集体和资本形成了“权力-资本”利益共同体,村集体则成为资本代理人管理农户,乡村治理缺乏公共性。
 
  3. 集体利益的损害。
 
  大企业来势汹汹,大搞地产经济和一些灰色经营活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多利农庄采取承包和分包的办法,不断引导小资本下乡,实行二次发包。大资本将项目承包给小资本,构建出多层次的代理关系结构。彼此间未建立信任,使村庄面临一些不确定性风险。二是仿古农庄满足的是少部分有钱有闲人的需求,不符合大部分村庄发展的趋势,这可能会导致乡村场域中新型城乡二元对立关系结构,最后造成乡村振兴无农民,农民整体性和集体缺位。三是耕地征用补偿虽然让农民得到了一些收益,但并没有得到获得收益的权利。就一定程度而言,纯农区的农民在以低价的宅基地支持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和城市扩张。一些公司以发展生态农业的名义,在农村租借大量土地,建设私人农庄、会所以及以旅游接待住宿为目的的生态农业园,仅利用其中小部分搞象征性的农业开发项目,从而行圈占农地之实。张经理介绍到,“企业也是国家的,到最后,还是政府说了算,要跟政策走,政府说不通,就掉头。这些试点项目不会不成功的,哪有试点项目开倒车的”。在发展主义的思路下,乡村振兴所遵循的主要是一种经济取向下的发展,即强调乡村振兴必须以产业振兴为主线。政府投入巨大,在某一个时段内,成本受益不成比例。
 
  4. 不确定性长期存在。
 
  目前田园综合体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虽然政策多、投入大,但由于农业农村本身的弱质性和资本的特殊性,田园综合体建设也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存在回报周期长、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四、“主体再造”下乡村振兴的建议
  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田园综合体符合国家的现代农业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发展战略。田园综合体是围绕原有的自然景观,实现原有的自然景观的延伸,对自然环境进行保护性改造,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本研究就多利农庄田园综合体建设作为典型个案,将其置于资本下乡的背景下分析其具体实践逻辑,剖析其可能存在的问题。综上,基于主体再造角度,理清国家、市场和社会的主体关系,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构建国家的引导机制。国家对新型事物要扶上马,送一程。乡村振兴的一个关键点是产业兴旺。目前,不少地方政府打造田园综合体,但由于缺乏规划,让农业旅游化,最终有可能制造出农业三产化的泡沫现象。乡村振兴最为关键的目标是确保农民的主体性和农业的一产地位。政府还需要在技术、公共设施、财政、国际合作等方面继续对其进行引导。
 
  第二,构建政府与社会的监督机制。土地、生态环境、农事文化是农民群体最重要的资源,但农民又是最弱势的群体。这就需要政府、社会联合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一方面需要警惕违背部分农民意愿,强制性整体流转,进而演变成一场强势的驱赶农民上楼的新运动。资本下乡注入了农村社会发展的活力,然而,随着资本不断注入和其产生的负面影响不断扩散,强势资本对农村社会基础的破坏、文化的侵蚀、农民的排挤和环境的污染等得以凸显,工商资本大规模介入农村社会的实践逻辑及其引发或即将引发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理应得到进一步关注。在田园综合体建设中,政府应权衡各方利益,尤其是保证农民群体的利益,引导工商资本成为缓解贫富差距、造福农民和农村经济的造血器。另一方面,警惕土地变性。土地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性资源,土地集体所有、个人承包的制度必须坚持,防止资本和权力借助乡村振兴名义,实则改变土地性质,最终让农民彻底失去土地。防止企业只有在满足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才会以涓滴效应惠及农户,而在企业经营不善时,损失由农民负担。要确保土地收益主要取之于农,用之于农,使农村农业发展能够有一个比较雄厚的经济基础。
 
  第三,构建多方主体利益共享机制。田园综合体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创新模式之一。现代企业治理应当和村级自治相结合,帮助乡村完善契约精神、法治观念、议事规则。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和村民逐渐由互相博弈变为利益共同体,重塑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因此在融资时应注意建立企业与当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防止当地集体资产被外来工商资本控制,要建立多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或组,确保农民对土地的话语权,包括租赁、转让期限、转让价格和签订合同,应主要由农民自己决定,增强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成为资源和资本的所有者,村集体领导人成为集体成员的代理人,接受集体监督,新型企业成为村庄合作伙伴关系。企业和资本要想涉足农业,只能去做农民做不了的环节,如技术研发、系统集成、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等,与农民形成互补合作共生关系,既帮助了农民,又成就了自己。
 
  第四,构建长效预警机制。这主要是防止将乡村振兴和田园综合体这项全面性的工作变成一个个示范点和形象工程的打造,进而加剧区域内资源分配的不平衡。乡村振兴是要实现乡村产业与乡村文化、乡村社会、乡村生态以及农民自身的发展协同共进、相得益彰。要规避体制机制改革工程化、政策支持盆景化。同时,要合理引导旅游者近距离接触乡村,提高对农庄的信任度,让游客嗅闻新鲜空气、品尝健康食材、慢享乡间安宁,找寻往日情怀。
 
  五、结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开启了农民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章程,2017年,“田园综合体”首次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继而在全国开展试点。本研究以多利农庄田园综合体建设作为典型个案,将其置于资本下乡背景下分析其具体实践逻辑。通过盘活土地资源、“三进二带一出”模式、仪式性展演和空间多样化的具体方式,田园综合体建设实现了农业附加值增加、农业多功能化和村庄的再结构化等积极作用,但也直接导致排挤小农、乡村治理公共性的流失和集体利益的损害等问题。基于主体再造的角度,本研究提出构建引导、利益共享机制、监督机制和预警机制,确保乡村振兴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作者:杨永超 何彦)

 
时间:2021-8-10 编辑:度假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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