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乡村振兴背景下田园综合体模式创新探析

2020年乡村振兴背景下田园综合体模式创新探析

田园综合体已成为当前农村经济领域的高频词汇,是实现中国乡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一种可持续性模式,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本文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大通农场为研究样本,从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目标和丰富内涵为出发点,分析大通农场(一期)建设成果的创新意义和不足之处,并结合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时代要求,对上虞大通农场提出建设性建议。
 

 
为适应和带动经济发展新常态,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转变农业传统发展方式,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同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贯彻经济发展新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笔者认为,如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有效的实施,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重要的抓手就是“田园综合体”。
 
一、田园综合体建设的丰富内涵
截至目前,国内众多学者对田园综合体作出了积极而有意义的研究。专家们一致认同这样一种说法。田园综合体的内涵已经延展到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农家乐或者旅游度假区概念,而是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创新,它是继美丽乡村特色小镇之后,又一个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创新模式。
 
田园综合体建设以农业生产和乡村田园景观为基础,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以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为核心,通过整合和综合开发乡村资源、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拓展乡村多样化服务功能,从而实现现有产业及载体如特色小镇、观光农业等模式的升级换代。
 
二、田园综合体建设现状分析———以大通农场(一期)为例
上虞大通农场于2016年9月正式开园,是上虞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立以来的第一个项目,是在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全局性考量下作出的统筹性安排。在农场建设发展过程中,经营主体牢记“为农服务”初心,坚持市场导向,围绕美丽农场、创意农场、共享农场、网上农场和产业农场这五个农场的建设,有效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农业、工业、服务业“三产融合”,历史文化、地域文化、产业文化“三文汇聚”。
 
(一)主要做法。
生产模式上,大通农场位于上虞区丁宅乡丁宅村,一年四季都有鲜果可以采摘:春尝草莓,夏品葡萄,秋摘猕猴桃,冬打板栗,被誉为上虞的“四季鲜果”百果园。自2015年8月筹备开始,上虞大通农场采用全新的“公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平台”的“互联网+”模式,上虞区社(大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占51%股份,农民专业合作社(浙江绿宇农牧有限公司)占49%股份。一期总投资2,000万元,流转土地面积200亩,主要种植猕猴桃、水蜜桃、葡萄、草莓、桑葚、火龙果等六大品牌水果。
 
生活模式上,大通农场的建设始终贯彻鼓励农民参与,让农民受益的原则,强化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之间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全程参与建设过程,带动农民从“三产融合”和“三生统筹”中广泛受益。同样,周边城市的居民,他们既可以来此度假休闲居住、体验乡土文化,也可以投入到文化、教育、管理等岗位,向村民传播城市文明。无论哪类人群,他们都共同生活在乡土气息与城市文明交织的一个综合社区。
 
生态模式上,坚持宜居宜业,“三生统筹”。生态是大通农场的根本立足点,经营主体在农场的建设发展过程中,把生态理念贯穿到农场的内涵和外延之中,始终保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发展,保持农村田园生态风光,保护好青山绿水,留住乡愁,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取得的成效。
一个发展相对完善的田园综合体应包含农、林、渔、牧、加工、制造、餐饮、仓储、金融、旅游等各行业。大通农场(一期)的建设发展对于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现实指导意义。一是积极推动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休闲旅游融合发展:加强“社企连接”,与区内外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开发主要水果品种的衍生产品;加强“社科对接”,与浙江大学、经贸、农商等省内外高校合作,建设科研教育实践基地,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筹划建设生鲜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对农产品进行仓储、清洗、包装、分拣、包装等初加工;开辟城市居民休闲体验认购地,吸引游客租下菜地种植瓜果蔬菜,体验农场采摘、劳作等乐趣;引进立体栽培技术,对50个新品种进行培育,增加虞南山区果蔬种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二是遵循“共享共生”的价值观,大通农场(一期)深入挖掘当地乡村旅游资源,加快虞南山区空置房屋的流转利用。按照“企业+村集体+农户”的运行模式,在农场附近闲置房屋相对集中、周边环境美丽的丁宅乡上宅村芋乃湾自然村先行试点,对农场附近芋艿湾自然村3,000平方米闲置房屋、庭院及周边环境,按养老度假、亲子旅游、青年文创等风格进行规划改造,项目已于2010余年4月起投入运营。
 
(三)存在的问题。
上虞农场(一期)在区政府、区社等各方主体大力鼓励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比较于一个成熟的田园综合体标准,尚有很大差距,依然存在许多问题。首先,笔者发现大通农场在土地审批过程中存在使用权限不明确,产权落实不彻底、金融支持政策不完善、财政补贴不到位等情况。这些问题对于农场后续产业融合和多元化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其次,创新力度不够。大通农场(一期)内虽有设置各种种植区、农事体验区、科普观赏区等传统农业活动,并有配套的餐饮娱乐、文化培训等现代农业活动,但是从趣味性、互动性方面考量,并未带给游客真正意义上全方位、一体式的田园游乐感受。最后,媒体宣传力度不够,未有效利用“互联网+”的营销模式。从2016年开业至今,笔者鲜有看到各种媒体营销渠道针对大通农场(一期)的推广,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形同虚设,运营管理存在较大问题。
 
三、上虞农场未来建设创新路径分析
笔者认为,紧抓“乡村振兴”战略契机,以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培育和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大通农场二期建设,农场建设主体需要在投入方式、建设内容和运营方式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毋庸置疑,这些创新对于打造集引领、示范、乡游、体验功能于一体的美丽田园综合体,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真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在投入方式上,进一步深化土地流转方式的创新。
田园综合体将成为乡村产业转型的强大动力之一。田园综合体的发展,必须创新投入机制,迈过土地关,这也是我国未来田园综合体开发建设的关键环节。鉴于上虞农场一期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困难,农场投资者和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土地供应机制、开发模式等方面创新应用。比如近两年实施的土地银行的方式,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指标的自由流转、质押和融资。这对于农户获取启动资金自营个体旅游项目和专业企业规模化获取土地用于开发大型旅游项目而言都具有现实意义。再比如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可以建立合作社,农户以承包的土地入股,进行股份合作。这样可以使土地集中经营、高效经营,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进而顺利推进农场二期的开发和建设。
 
(二)在建设内容上,进一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突出“田园综合”特色。
田园综合体首先必须重视农业产业自身的发展,同样需要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田园综合体是多个产业和配套的集合体,须要加强各种资源的整合,实现“三产”(一、二、三产业)融合和“三生”(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发展。鉴于上虞农场(一期)在产业融合方面的分散性和不持久性,未来田园综合体建设需要在资源整合和利用方面下足功夫。可借鉴的案例有江苏省无锡市阳山田园东方项目,其在尊重阳山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对原来的旧居采取“修旧如旧”的方式,进行修缮与保护,充分挖掘村庄古井、池塘与原生树林等自然资源价值。
 
(三)在运营方式上,加强“互联网+”模式对田园综合体建设的融合创新力度。
在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模式的快速发展推动着当前营销推广手段发生巨大的改变。上虞农场(一期)在互联网媒体宣传方面并未取得突出成就,未给农场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其实,“互联网+”模式不仅可以实现对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宣传,而且还可以从物流、电子商务等方面对田园综合体建设给予有力支持。因此,随着田园综合体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应积极运用“互联网+”的平台优势,来提高农民对田园综合体建设的认识度,并从多各方面、多个角度为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支持,从而调动农民的加入积极性,进一步刺激农村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减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作者:葛锦晶)

 

时间:2021-3-2 编辑:都市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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