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

现在大多数企业主流的辅助用工形式是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以满足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相比传统用工而言,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用工灵活性及高效人工调度能力是经过市场认可的。
比如制造业招工规模大,经常是拿到项目订单立马开工,几天之内就要招聘上万人,企业自行调配劳动力难度是比较大的,使用派遣或外包可能几天就能满足几万人的招聘动作。

这篇文章我们主题是要说“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劳动关系区别”,以下详细的为大家介绍派遣/外包与劳动者和发包企业之间的关系。
 一  、劳务派遣之间的三者关系如下 
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在于派遣公司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实际工作企业之间。

1、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该条款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的雇主需承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责任。但这种劳动关系有别于正常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并不直接使用劳动者,而是将其派遣至实际用工企业从事实际工作的。
2、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企业之间的关系。在劳务派遣中,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协议中,派遣公司承担的义务主要是把符合用工单位要求的劳动者提供给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承担的义务主要是向派遣公司支付服务费用,派遣公司协作用工单位完成相关对劳动者的责任义务。
3、实际用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实际在用工企业从事实际工作劳动,接受用工企业的管理。双方基于劳务派遣协议,实际用工单位拥有对劳动者的管理使用权,劳动者向实际用工企业提供劳动,但双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
 二  、劳务外包之间的三方关系如下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强的、不定期性生产的生产、经营环节外包出来,由劳务外包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按计划和指标进行生产。

在劳务外包法律关系中存在三方主体:即发包单位、外包单位(承包单位)和劳动者。
1、外包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外包公司和劳动者之间为直接用工关系,双方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或者劳动关系。由外包公司直接管理员工,对员工进行考勤管理、绩效考核等。
2、外包公司与发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发包单位和外包公司之间为合同关系,按照发包单位客户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按照约定支付外包公司费用。发包方不再涉及外包人员的社会保险、福利、加班费等问题,这些均有劳务外包公司按照实际用工主体直接负责。
3、发包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两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劳动者只需提供发包单位要求的劳动成果。发包单位不对劳动者进行直接管理,无需对劳动者承担法律主体责任。
劳务外包模式下,员工不必担心淡季收入低,跳槽可能带来对于职业技能胜任与企业文化融入方面的风险。对于业务波峰波谷明显的企业来说也可按需灵活用工,企业主在淡季对人力成本敏感的痛点也得以解决。

时间:2022-12-31 编辑:成都劳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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