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隐瞒行程 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隐瞒行程 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发布了2020年度全省、全市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一起员工因疫情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擅自前往外地并隐瞒行程被开除引发的争议案件同时被省、市两级法院选入典型案例。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典型案例

擅自离宁隐瞒行程,被退工、开除

郗小林(化名)2012年10月被劳务派遣至成都一所高校从事后勤水工工作。该学校于2020年4月初恢复除课堂教学以外的正常工作后,郗小林未向单位请假和请示,擅自在当月中旬至下旬离开成都,先后到过无锡、宿迁等地。

在该校微信群“一日一报”制度的执行中,郗小林瞒报、谎报自己的行踪,并一直以正常身份出入学校,对学校整体防疫措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该校明确规定,实行晨检、午检制度和健康日报,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高度强调离宁审批及返宁后的居家观察制度。对于拒绝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不配合学校开展疫情防控的个人和单位,学校规定将给与处理和处分。

2020年5月,该高校发出《关于对郗小林进行退工处理的通报》,表示因郗小林未遵守学校离宁审批制度,为了严肃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对其进行退工处理。随后,郗小林所在单位成都某人力资源公司也作出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郗小林认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故诉至成都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法官解释

此举对他人生命健康权不负责任

鼓楼法院认为,劳动者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郗小林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成都某高校的规章制度,也对他人生命健康权不负责任。故学校将其退工,人力资源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解除程序合法,属于合法解除,故依法驳回了郗小林的诉讼请求。

成都中院民五庭法官吴晓静介绍,国家、江苏省及成都市为防控新冠疫情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当时的情况下,高校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任何一名教职员工随意离宁、返宁,都会对他人生命健康带来风险。成都某高校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相关制度,并未对劳动者作出苛刻的要求,内容合法、合理,并进行了公示,所有教职员工应当遵守。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确认了该高校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力地保障疫情防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成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秀梅表示,本案是一起劳务派遣员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属于违法解除的争议。本案的裁判,对疫情防控等紧急突发的公共卫生案件审理,有指引价值。同时,对劳动者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也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时间:2022-12-31 编辑:成都劳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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