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乡村振兴并不是“折腾”农村

搞乡村振兴并不是“折腾”农村

党的十九大把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表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曾深刻指出,这其中最大的“不平衡”就是城市与乡村发展的不均衡,最大的“不充分”也是广大乡村地区发展的不充分。

时至今日,振兴乡村已经成为国家层面的大战略。然而,正如困倦疲惫的老人需要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般的调养,猛药重治可能适得其反。同样道理,乡村的振兴也必须深谋远虑,精心策划,谨慎而周到。

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使乡村振兴战略从造福乡村的“福音”蜕变为折腾乡村的“魔咒”。著名农村问题学者贺雪峰教授所讲的:“要防止乡村振兴变成折腾乡村”绝非危言耸听,而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面对的时代命题。

乡村振兴的战略考量:强基固本

作为一个迄今尚未完全实现工业化的农业大国,振兴乡村乃强国之基,也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应有之义。

回溯历史可以发现,新生的人民共和国曾经一度内外交困:国内因百年战争摧残民生凋敝,百废待兴。国外有美日帝国主义强敌环伺,虎视眈眈。党和国家清醒地认识到,近代中国的贫困挨打源于经济技术和社会制度的落后。

维护国家独立,巩固人民政权必当以工业立国,这是历史和时代的必然要求。众所周知的是,建设工业化国家的条件极为严苛,社会制度、资金、技术等要素缺一不可。

共产党的励精图治为工业化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自力更生加上苏联等社会主义兄弟国家的帮助为我们提供了技术支撑。就资金供给而言,除了工业部门自身积累之外,乡村的牺牲和奉献起到了十分关键甚至决定性的作用。

建国初期,农业部门的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占比将近70%。1957年即国家“一五计划”的收官之年,这一比例仍然维持在58%。以“一五计划”为例,这期间工业建设的资金中仅有2.7%来自社会主义国家的贷款,其余全部来自农业收入。

在“重工业优先”发展模式和“高积累、低消费”政策主导下。国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即低价购入农副产品高价售出工业品的形式,从农业中汲取的工业发展资金。

仅建国后到1978年,农业部门为工业发展缴纳的“贡赋”就高达8000亿,这在当时无疑是一个“逆天”的数字。1993年分税制改革后,国家更是把土地出让金收益全部划归地方政府。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可以以较低价格向农民征地,然后在市场上高价卖出。

每年的价格差保守估计在20000亿以上,“土地财政”撑起了地方政府财源的半边天,这部分收益又间接转化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资本积累。

一言蔽之,过去的几十年里“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城乡发展战略为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支撑起了民族工业化的脊梁。乡村在这一过程中作出的牺牲和奉献也是难以想象的。

所以在当今时代,振兴乡村,让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从社会稳定的大局看,贺雪峰老师把乡村称之为中国社会稳定和现代化的“稳压器”和“蓄水池”。具体来说,任何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必然伴随着城市化。大量乡村人口向城市聚集而又没有很好的生存机会就容易陷入贫困,成为社会稳定的负面因素。

许多西方国家存在的高贫困率、高犯罪率的城市贫民窟就是很好的例证。而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可取之处就在于不允许进城的农民失去土地,因而为进城失败的农民留下返乡退路。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导致中国上千万的农民工失去工作,但他们最终都顺利返回了家乡。试想一下,如若失业农民无乡可返,国家又无力提供失业救济保险,这部分人将如何生存?大量失业人口的滞留集聚,极有可能引发社会失序甚至于动荡。

所以说作为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古老农业国度,广大乡村为国家的快速城市化征程提供了广阔的战略回旋余地和减压弹簧,是国家稳定的基石。

疫情期间中国并没有因为就业问题出现大规模的社会不稳定事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进城农民工有家乡可以返回。当前农村户籍人口占到全国人口的55%以上,这批人即使居家隔离也可以住得下来,并且基本生存无忧。

这也再次印证了相对分散的小农经济,对中国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作用。

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广大乡村都为国的家繁荣富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根本性贡献。今日的中华国运昌盛,百年耻辱已洗,失去之尊严尽还。当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康庄大道上风驰电掣时,不能忘了曾经默默奉献的乡村百姓。

积极稳妥推进乡村振兴是为民族复兴强基固本的战略考量,也是让社会主义优越制度的暖阳普照神州大地的必然要求。毕竟,对待农民的态度很能反映一个时代和国家的温度。

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产业振兴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0年以来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已经低于8%,而农业从业者占全国劳动人口的比重仍然高达27%。也就是说,27%的劳动人口仅仅创造了不足8%的国家财富。

乡村产业的薄弱加上优质劳动力的流失使得乡村的衰落成为一个几乎无可辩驳的客观事实。所谓的乡村振兴,说一千道一万,就是要帮农民增加收入,为乡村繁荣积累财富。而这一切,追根溯源在于乡村产业的振兴。

产业兴则乡村兴,没有产业的兴旺,乡村振兴便无从谈起。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只有产业振兴,才能增强乡村吸引力,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乡村聚集。”

为了实现乡村产业的有效振兴,国家出台了大量深谋远虑的政策规划。局限于文章主题,小编希望重点探讨的并非国家具体的乡村产业政策,而是实际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思维误区。破除错误思维才能使产业振兴落到实处,而不会沦为折腾农民的“新花样”。

首先要摒弃“商业思维”和“城市思维”模式。“商业思维”推崇“短平快”的发展模式。前提大量投入,资本快速运转才有利于从商者收割利润,为政者揽获政绩。

但乡村系统的本质也许就是“慢”,在乡村振兴中大规模投入是必要的,但希望短期内见到明显效果或取得巨大收益也是不切实际的。

当这种“快思维”进入到“慢乡村”,可能会加速乡村衰败。“城市思维”则容易想当然,以城市经济的发展思路和判断标准为圭臬,生搬硬套乡村产业。

例如,牛羊满圈,粮食满仓,家禽遍地走一直是农家兴旺富裕的象征,也是祖祖辈辈生产生活的真实写照。但在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和城市建设专家打着“改善人居环境”的幌子,禁止农民在房前屋后种瓜点豆和饲养禽畜,只能种植花草。

此前,乡村居民的肉蛋奶蔬菜很大一部分来自这些自己喂养的禽畜,不让养,农民便只能去市场上购买。大家都感觉到了猪肉价格的疯涨,这与不合理的农村产业政策是否直接相关?

还有盛极一时的“乡村平坟”风波,无论管理者初衷如何,刨的是先人的坟墓,断的是乡村的根脉,说是祸国殃民也不为过。

其次,警惕“样板化”倾向。以乡村规划为例,一些管理者和专家学者为了营造本地区乡村振兴的“一片大好形势”。

以“复制粘贴”为工具,投入巨额资金强推一些不切合实际的“高大上”项目,打造“模范区”、“样板村”。使得剩下的90%以上的村庄得不到必要的资金支持。其结果就是乡村本来就不多的资源被浪费,好处被少数乡村获取。

最终肥了某些既得利益者,而乡村更本质的问题却被掩盖了起来。缩小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这样的规划模式无疑会与乡村振兴的初衷背道而驰。

最后,要破除“旅游万能思维”。从乡村产业发展的现实来看,过去的依靠劳动力优势发展乡镇工业的路子已经走不通了。

再加上政府层面“科学发展”、“绿色经济”理念的指引,许多乡村政府开始一窝蜂似的规划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简单地说就是要赚城市人乡愁的钱。

在我国只有不足50%户籍城市化率的情况下,指望依靠城市人的乡愁消费不可能惠及全体农民,拥有区位优势和旅游资源的毕竟只是极少数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体。把乡村旅游当做包医乡村百病的灵丹妙药的思路绝不可取。

总而言之,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在于乡村产业发展。在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格局影响下,乡村与城市已经形成了几乎完全不同的两个经济发展系统,短期内难以改变。

因此乡村产业的振兴发展必须因时因地制宜,努力构建根植于乡村土地的“乡村经济学”。只有这样,农民才有可能成为乡村产业的真正主人,并逐步从城市经济的依附中摆脱出来。

乡村振兴的制度保证:政策定力

中国是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巨型国家。全国广大乡村之间的历史文化传统,气候地貌,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等千差万别。乡村振兴又是百年大计,是一个长期性,高投入,见效慢的系统性工程。

正如贺雪峰老师所言:乡村振兴是在中国已经实现现代化和已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崛起之后才能完全达到的目标。而长远目标的实现就要求国家层面有清晰的顶层设计规划,并为之持续奋斗。

这一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足够的政策定力,要长期坚持,分阶段推进,阶段性目标的制定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好高骛远。

立足当下国情来看,如果把尚未完全在城市安家落户的2亿农民工计算在内,中国仍有将近8亿人口直接或间接依托农业为生。这一阶段,农民真正渴望的不是一个写在文件上的繁荣富裕甚至超过城市的乡村,而是一个失败的“退路”。

所以国家要充分认识到城乡差距的长期性、动态性和相对性,不能急于求成。其政策目标导向不应该是以城市为参照进行农村建设,国家经济实力也不允许这样做。对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要适度保留,在此基础上适度加大乡村建设投入,维护乡村现有的生产生活秩序。

以此为八亿人民的基本生存兜底,使之即使进城不顺,也能回到乡村过上现金收入虽然不高、但实际生活水平不低的农村体面生活。人民的政权不会放弃每一个人民,不管生于城乡,无论成功与否,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莫过于此。

从未来发展趋势看,伴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城市就业机会增加,能够容纳更多的农村就业人口,国家也有越来越强大财力为更多进城人口提供在城市安居的保障。这时八亿农民中有一半进了城,安居乐业,国家也基本完成了工业化。

这个时候就开始进入乡村振兴的第三阶段,即开始建设一个比城市更加宜居的强富美乡村的阶段。

乡村振兴的文化考量:文脉传承

贺雪峰老师谈到的“不能折腾农民”,主要针对的是乡村振兴过程中操之过急,不切实际,希望一蹴而就的错误政策倾向。但小编认为除了经济和政策维度外,乡村振兴还应该同时注重文化考量。

保护乡土文化就是捍卫我们民族的精神家园和心灵栖息地,破坏乡村文化就是在精神层面“折腾乡村”。

传统中国以乡村立国,重农桑为本,漫漫三千余年。乡土文化基因早已经融进我们民族的血脉,挥之不去。对于大多生长于乡村的70、80后来讲,乡村是碧水蓝天的童年追忆和慈母手中线的乡愁精神寄托。

而对于包括小编在内的生在乡村,成长和求学于城市的90、00后而言,心灵深处的乡村也是一种“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向往与遐思。

即使从小生长在城市钢筋水泥洪流中的孩童,一进田野也就像鸟入丛林,鱼跃深渊。也喜欢抓鸟捕蟹,采果撷瓜。他们没有乡村情结,但对自然的热爱和对乡野的向往,是刻在我们每一个人国人DNA里抹不去的文化图腾。

就像中医“科学化”不等于中医“西医化”,乡村振兴绝不是简单的“乡村城镇化”,也不是“赶农民上楼”。乡村振兴不是淘汰甚至毁灭乡村,更不能挖掉乡村的文化根基。没有文化关怀的乡村振兴不仅是折腾乡村,同时也是在摧毁乡村文脉。

诚然,理论是对是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但来自于城市办公室和实验室的知识应用乡村往往会水土不服。政府在政策规划和实施中,要充分相信人民的智慧,俯下身去倾听农民的声音,并帮助乡村培育文化自信。

有时候一些大字不识但经过数十年乡村文化滋养的老人往往比农村问题专家更了解脚下的黄土。

总而言之,乡村振兴如果没有对乡土社会文化的基本信任,没有对人民力量和人民智慧的信任,没有人文的关怀,就不会有农民的合作,也就注定是走不远的,最后也只会成为新一轮的折腾而已。

写到最后,小编不禁想起都梁先生经典“三部曲”之一的《狼烟北平》中一段画龙点睛般的结束语:以文三为代表表的芸芸众生,他们只是希望过安定的日子,能生儿育女,平平淡淡的来到这个世界,又平平淡淡的离开这个世界,政治家们要做的是尽量少折腾他们。

借古喻今,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中,稳扎稳打而不懈怠,奋发有为但不折腾,就是最大的政治智慧。至于如何实现,为政为学者应该有所思考,有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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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4-2 编辑:乡村度假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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