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业产业化助力乡村振兴

以农业产业化助力乡村振兴

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显得尤为重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要先明白乡村振兴的主体是谁?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还是农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程,应该是在农民的主体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市场的基础作用和社会的促进作用等多元主体协同作用的发展与治理进程。
怎样的农民能够承担乡村振兴的主体作用?
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进程,是一个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变迁中农民应对自然、经济、社会的能力的过程。组织化是提升农民参与度与存在感,彰显农民的主体地位、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组织化、产业化的农民才能够承担乡村振兴的主体作用。
乡村振兴无法回避“村、社”,单纯依靠农民的内源动力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往往是不够的,几乎必然要有外源的介入和推动。一提到外源介入,人们的第一反应可能是政府。当然,政府主导乡村振兴战略,承担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这也不意味着政府将取代或排斥市场机制、企业组织和各类社会主体(如农村社区、非政府组织等)等其他供给主体。因此走农业产业化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走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型(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专业市场带动型(专业市场+农户)、主导产业带动型(主导产业+农户)、中介组织带动型(公司+行业协会、合作社等+农户)等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能有效平衡企业、能人大户与普通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将传统农业的初级农产品向上游(规模化、产业化和和计划)以及向下游(标准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延伸,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真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报送单位:四川兴文经开区管委会,撰稿人:刘克庆)
时间:2022-10-8 编辑:成都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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