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综合体开发模式:社区主导下的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

田园综合体开发模式:社区主导下的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

       我国新农村建设正在全方位地推动和建设之中, 乡村旅游开发也成为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方向之一。社区主导开发模式是协调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的有效途径, 能全方面照顾乡村居民的最大利益, 完备旅游社区功能, 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真正形成开发合力。通过对田园综合体开发模式的分析, 能有效衔接社区、农业、旅游业三者关系, 是社区主导开发模式的有力实践。
 
       近些年, 我国新农村建设正在全方位地推动和建设之中, 而乡村旅游凭借其强大的基础设施、市场潜力和产业魅力, 就两者如何结合, 实践乡村振兴战略受到了广泛关注。部分专家学者甚至提出“旅游型新农村”这一概念, 为新农村提供了以乡村旅游开发的方向, 但两者绝非是“1+1=2”的简单处理, 就如何协调两者的冲突和实施有效建设, 找到一种较优的互动发展方式, 仍是一个需要商榷的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的含义和相互关系
       (一) 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含义
       2006年2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 按照新时代的要求, 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 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的建议》中, 更是将新农村建设目标细化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从上述定义来看,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可分为两大块:一是建设“物的新农村”, 这是基于改善传统农村居住、生产和管理等功能而提出, 建设一个区别于旧式落后农村的“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的新式农村;二是建设“人的新农村”, 这是基于农村居民追求精神生活需求而提出, 建设一个区别于旧式封闭农村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式农村。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更是明确要求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 无论是“物的新农村”, 还是“人的新农村”, 均是从农村“居民”的基本需求出发, 构建能满足农村“居民”公共服务设施和精神需求的良好人居环境。
       (二) 乡村旅游的基本含义
       乡村旅游, 是以乡村社区为场所, 以社区全面参与旅游开发并获益为核心, 以乡村丰富的自然景观和多彩的民俗风物为依托, 以城市居民为主要客源市场, 以实现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集观光、度假、求知、消闲、娱乐等为一体的多形式、多层次、多地域的可持续旅游形式。[1]乡村旅游和城市旅游相对应, 区别于城市, 旅游发生的区域在“乡村”。做为一种旅游形式, 乡村旅游能够提供体验是什么?应该是区别于城市生活的乡村生活体验, 其对游客的核心吸引物就是独有特色的“乡村性”, 主要目标市场也应该是在平时难以获得乡村体验的城市居民。乡村旅游的“乡村性”是由乡村独特的自然环境、生产生活环境、民俗文化等多种要素构成, 其对乡村提出了要求, 所以并非所有乡村都适宜开发乡村旅游。
任何旅游开发的最终目的, 都是为了促进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而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在于持续给予游客较优的旅游体验, 也就是不断满足“游客”需求的一种开发行为。旅游开发主要内容有:一是提高目的地的旅游接待能力, 通过不断改善旅游接待基础设施, 给予游客较优的旅游体验;二是不断丰富旅游核心吸引物, 以形成对游客的持续吸引, 促进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乡村旅游开发就是以满足“游客”需求为目标, 通过不断开发和丰富独特“乡村性”的项目和建设乡村较优的接待能力, 以促进旅游可持续发展。
       (三) 城市的发展、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的互动发展
       现今, 我国城市的发展、公共设施的日益完善和便捷的现代化的生活, 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落差。在政府为推动乡村居民生活改善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驱动下, 乡村居民对现代便捷生活日益渴望, 新农村建设活动应运而生。然而, 城市化的发展、现代社会的激烈竞争、城市生活的枯燥, 使人们更加追求一种与城市迥异的乡村生活和参与性较强的旅游体验。[2]城市居民的乡村旅游需求, 促进了乡村旅游的发生, 为更好地发挥旅游强大的市场吸附力, 吸引游客前往乡村消费, 进而在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的乡村进行旅游开发。

       二、社区主导下的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
       (一) 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的共同受益者
       新农村建设是由政府引导村民建设自身家园的行为, 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是乡村“居民”, 通过新农村建设, 最大受益者是乡村居民。旅游开发是以“旅游”为发展的优先方向, “游客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 乡村旅游的发展带来了强有力的旅游消费, 更是带来乡村经济、人居环境和乡村居民生活的发展。乡村居民是社区生产生活空间的主要使用者, 也不可能离开其谈旅游开发, 乡村居民利用其居住于旅游发生区域的先天条件, 更可以直接参与和支撑旅游开发, 甚至要牺牲部分利益以成全乡村旅游的开发, 是旅游的参与者, 也是旅游开发的受益者。
       (二) 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的限制性
       1、乡村旅游开发对社区带来的冲击
       (1) 平等获得就业的权利
       1997年6月, 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与地球理事会联合颁布的《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实现与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明确提出: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优先领域是各个部们能够参与, 促进妇女和本地人参与适当形式的旅游开发, 保证本地人对旅游的参与与其社会和文化相适宜。[3]在乡村旅游的开发实践中, 当地居民受价值观念、文化程度、从事旅游服务产业技能和旅游服务产业服务标准等多种因素制约, 在与他人竞争时, 处于相对劣势地位。虽然拥有居住于社区的天然优势, 却无法将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和公平竞争的优势, 无法公平受聘于旅游企业和参与旅游开发, 社区参与程度低和效益无法发挥。
       (2) 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
       乡村需满足社区村民的居住、生产和管理等功能, 这是社区居民对社区空间要求的基本生产生活权力。而乡村旅游开发改变了土地的利用方式:一是乡村旅游开发需要建设基本旅游服务设施, 如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交通等多种旅游基础设施, 需占用大量农村用地, 乡村用地由居民生产生活用地向旅游服务基础用地转变;二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 城市休闲功能和空间受到城市居住、交通和商业等多种功能挤压, 乡村成为城市休闲功能的最佳接收地。乡村凭借优越的自然环境和土地租金, 发展现代观光农业、旅游餐饮业和旅游住宿业等休闲产业项目, 土地由单纯的传统农耕向旅游服务功能转变。
       (3) 居民对旅游采取不合作的态度
       乡村旅游开发以“游客”需求为开发重点, 游客的涌入和旅游设施的新建, 客观上给乡村居民生活造成了困扰和不便。一是乡村居民是乡村旅游开发“隐性成本”的负担者, 居民以牺牲自身固有生活空间和方式来换取旅游开发, 特别是土地和产业方式的改变, 居民对旅游会产生不良感知。二是利益分配的缺位, 旅游企业承担乡村旅游经营和开发, 以极低的成本换取旅游的开发和经营权, 独占旅游收益。居民属于旅游利益分配中的“边缘”, 享受不到旅游带来的利益。三是旅游设施的排斥性。旅游开发对旅游设施的文化、趣味和感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建设不是从社区居民基本生活和空间需要出发, 导致社区生活设施及其空间结构功能存有缺陷, 客观上剥夺了居民共享旅游设施。社区居民对社区资源可获得性和健康生活满意度的下降, 引起了居民对旅游开发的不满和不合作甚至排斥, 而这种排斥也将使游客优越的体验感下降, 使旅游开发寸步难行。如据有关报道, 韩国的韩屋村因游客太多, 曾打出“滚回去”招牌, 给予了游客极差的旅游观感, 现日均游客从1.7万直接下降到不足700人。
       (4) 社区文化发展的冲突
       乡村居民对本地文化拥有独有的感知和理解, 在现实旅游开发过程中, 为满足游客对乡村文化的体验, 对文化进行包装和多样呈现。在文化保护和挖掘中, 对旅游有益的文化进行放大和加工, 而漠视不利于旅游开发的乡村文化, 导致乡村文化发展的不平衡。而对乡村文化的“粗俗”加工和“低层次”开发, 更是加剧了社区居民对旅游开发的不信任感。特别是当旅游人文环境和当地自然环境发生冲突时, 甚至以牺牲自然环境来弥补人文景观的建设, 对当地生态造成了破坏。城市游客进入乡村, 带来了生活、文化、消费和审美等观念, 造成了城市和乡村之间强有力的冲突, 有些地区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2、社区对新农村建设的基本需求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 人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属基本生存需求, 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属更高层次归属和成长需求。新农村建设就是在首先实现基本生存需求, 再推动乡村居民对“人的新农村”的社区归属和人的成长。
       (1) 乡村居民基本生活诉求
       城市化给居民提供了高品质健康、便捷生活的选择, 而乡村基础设施和功能不完善, 城乡居民之间形成了强大的生活落差。对于改变自身落后环境, 享受现代化发展成果的追求, 并能通过人居环境的改变以增进收入, 这也是作为社区中的“人”生存权利需求的基本延伸和基本生活诉求。简言之, 乡村居民的基本生活诉求, 就是人对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得到满足。
       (2) 和谐便捷的生活环境
       新农村建设的倡导者、经济学家林毅夫先生谈及新农村建设, 指明我国最大的市场在农村, 农村的问题又在于基础设施不足, 认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步骤在于加强和农民生活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 促进乡村整治, 改善消费环境, 增加居民收入。新农村建设是从社区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角度出发, 通过农村生活基础设施改善来增加农民收入, 这是人对和谐便捷的生活环境追求。在新农村建设中, 政府部门都普遍重视对硬件设施的投入, 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 确保乡村居民生产生活的物质条件得到建设。
       (3) 基本生活保障诉求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土地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 在相对不发达的乡村, 土地更是居民生存利益所在, 所有产出基本来自土地, 也是其最关心的核心利益。合理、高效、科学地利用土地, 以满足居民住房、耕种和产业发展等多种需求。新农村建设为改变乡村贫困落后面貌, 要求对土地合理划分, 突显乡村居住、生产和管理等功能科学布局, 并引导现代技术和产业集群引入乡村, 不断提高土地产出和利用率。
       (4) 对乡土文化的固守
       新农村建设强调了物质环境的提升, 也对当地文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保护。而乡村居民对文化的固守, 甚至不惜与新农村建设相对抗。新农村建设对当地文化的尊重、对固有自然环境的尊重,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也是居民对归属和成长的必然需求。城市化发展对乡土文化的冲击也随之而来, 如简单照搬休闲、房屋、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 未参考本地文化特色和自然环境来设置, 虽能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却对当地文化造成不可恢复的伤害。而乡村居民在乡村城市化的环境中, 找不到自身的归属, 没有“乡土性”的乡村, 必然也记不住“乡愁”。
       3、社区缺位带来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消极对抗
       (1) 地方政府的消极主导
       新农村建设基本由财政投入进行负担, 地方政府理所应当地成为了新农村建设的主导者。在某些拥有丰富旅游资源的乡村, 地方政府因为受自身视野和审美的局限, 在没有科学规划的前提下, 盲目推进新农村建设, 以“城市”做为样版, 追求外观的“新”, 如建新房、修新路、建新厂等。甚至引导居民模仿城市生活习惯, 将原有的民俗和生活习惯完全摒弃, 大量形象工程和文化工程铺天盖地, 却忽视文化的乡土性。为了建“新”, 甚至破坏生态和乡土性, 来追求所谓的现代化, 而独特的生态环境和乡土性, 却是乡村旅游开发的核心吸引物, 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进行对抗。
       (2) 开发商的利益驱动
       在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中, 地方政府出于推动地方经济增长和旅游开发的目地, 将乡村土地和旅游的开发、运营权进行转让。旅游开发商因拥有酒店、餐馆等大多数业态的所有权, 获得旅游开发中的大部分收益, 造成社区居民受益过小或没有收益。开发商只希望通过旅游赚取收益, 往往对乡土文化漠视, 如出现“窜改冒充”、“伪民俗”和“商品化”等文化庸俗化现象, 亦或将乡村传统文化冠以现代符号, 使其舞台化、表演化, 逐渐失真和退化。
       (3) 乡村居民话语权的缺失
       新农村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主要服务于社区居民, 而游客的涌入, 造成属于社区居民的公共基础资源被挤占, 甚至被改造得让社区居民不可接近。村委会等自治组织相对弱势, 乡村居民缺少利益表达的代言人, 加之, 居民组织程度低, 维权能力弱, 无力与侵犯其利益的团体和个人进行公平的谈判。政府、开发商和乡村居民围绕着分配权和管理权产生了种种矛盾, 也导致不同程度的激化。

        三、社区主导下的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的和谐共生
       1、社区主导模式的基本要求
       有学者在以村落为主体的遗产旅游开发中, 比较企业主控开发 (Company-Dominated Development或CDD) 模式和社区主导开发模式 (Community-Based Development或CBD) 两种模式, 主张采取社区主导开发模式。[4]社区主导开发模式应该是社区主导控制、内部决策民主、旅游投资多元和居民主体参与。
       (1) 社区主导控制:要求乡村旅游开发位于主导地位的是乡村居民, 亦可以是乡村居民的代表组织, 这应与社区参与相区别, 社区应拥有决策权。因为社区居民是新农村建设的最直接的受益者, 而乡村旅游开发的目地是为了通过促进旅游的发展, 引导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村民受益, 两者出发点呈现一致性, 社区主导控制能维护社区居民利益, 促进旅游的更好发展。
       (2) 内部决策民主:内部决策民主是确保旅游收益合理化的重要保障, 也是确保旅游开发的方向符合社区全体居民的主要意志, 从而调动全体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开发。
       (3) 旅游投资多元:乡村旅游是一样综合性的服务产业, 旅游投资多元有利于完善和丰富乡村旅游产业链, 也能有效解决乡村旅游资金开发不足的问题。有实力的旅游企业更是带来了旅游先进的开发理念和优秀的旅游产品包装, 开发真正适合市场的旅游产品。
       (4) 居民主体参与:是要求居民不仅做为旅游开发的实践者, 也应该是旅游开发的参与者, 通过当地就业和创业, 主动利用土地、民宅和空间, 直接参与旅游开发。
       2、社区主导有益于居民的诉求表达
       社区主导的乡村旅游开发和新农村建设, 旅游资源和旅游公共设施都是在社区居民同意下进行, 这有利于社区居民民意尊重和矛盾的规避, 确保乡村居民和旅游者能够共享建设成果, 实现双赢。而由社区居民组织的利益代表组织, 如合作社、村委会等组织, 通过内部决策民主, 是居民的诉求表达的主要途径。
       3、社区主导有利于各方面因素调动
       社区主导首先有益于调动社区居民的建设积极性, 社区居民是旅游开发的受益者, 也是旅游开发的责任者, 所以居民可控范围内承担部分利益的损失, 确保诉求和收益得到平衡;社区主导有益于社会资本投入, 一个产权清晰、主体明确和权责清楚的旅游目的地, 对社会资本拥有强有力的吸引力;社区主导有利于产业调整,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 为旅游服务产业发展提供了发展机遇;社区主导有利于旅游文化和当地文化的协调开发, 社区居民是最了解本地文化群体, 也是文化的传承者, 能有效避免当地文化的“庸俗化”和过度“商业化”。
       4、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的和谐共生
       发展乡村旅游, 乡村居民作为主体参与者, 也是旅游的从业者。乡村旅游产业链长, 就业容量大, 可以极大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 带来的是大部分居民的就业和创业。新农村建设为乡村旅游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发展资金储备, 将极大地促进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而乡村旅游综合服务设施与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的结合, 能够高标准和高规格提高公共设施, 让乡村居民获得高层次的生活服务体验。社区主导模式下, 全方面照顾乡村居民的最大利益, 实现乡村旧面貌的改变和旅游的长效发展, 真正形成开发合力。
       5、社区主导是旅游可持续保障的重要支撑
       “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 社区居民要成为旅游发展的实际从业者和决策者, 地方政府也可以让出利益给予社区, 而投资者凭借投资拥有否决权, 三者才可以进行有效的利益分配。从长远来看, 社区居民自主选择, 能主导和保证其利益得以实现, 能够从根本上关心和支持乡村旅游的发展, 只有源源不断的旅游投入和对资源的持续开发, 旅游才能可持续发展。再之, 乡村居民对自己文化的坚守、发展和传承, 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 有利于对游客形成持续的吸引力。可以说, 社区主导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和重要支撑。
 
       四、坚持社区主导的田园综合体开发模式
       (一) 田园综合体的开发模式
       1、田园综合体的基本含义
       2017年2月,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 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对田园综合体做了较为清晰的阐述。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和使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是田园综合的主要前提和目标, 乡村居民是田园综合体的主导者和受益者;农业发展落脚于“田园”, 其模式就是建设一个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新型社区, 涵盖“农业、加工业、服务业”三大产业, 实现围绕土地产出的现代农业、围绕村民就业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和围绕地区获益的旅游业三产融合;其是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结合的“升级”版, 是中央继美丽乡村建设之后又一个重大政策创新举措。可以说, 田园综合体开发模式是社区主导下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的生动体现。
       2、田园综合体开发模式的主要因素
       (1) 田园综合建设基本涉及村民合作社、乡村居民、开发企业和旅游者四方, 需充分协调四者关系, 让村民合作社和乡村居民成为直接受益者, 开发企业获得建设收益, 旅游者获得完美的体验。
       (2) 田园综合体需实现三产融合, 实现农村资源、产业发展、旅游开发的良性互动, 其发展就是以农业产业融合为突破点, 在农业产业的基础上通过“+”的形式打造综合性产业综合园区, 进而三产业互动, 实现互“+”。
       (3) 农业现代化是田园综合体的基石, 其最重要的是依托于农业现代化的技术, 向土地要绿色、健康和产出, 其形成的产业链带动了村民就业和直接获益, 再此基础上延伸农产品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和社区服务功能, 实现城乡共享发展。
       3、田园综合体开发模式的主要特征
       (1) 乡村资源是资本。以乡村和乡村土地为资源点, 在利用现代农业和乡村本身肌理吸引的基础上, 通过现代农业集聚、乡村旅游开发和居住环境改观进行整合, 将乡村资源变成田园综合体建设资本。
       (2) 乡村旅游是粘合剂。旅游是新兴驱动性产业, 也是三产融合的粘合剂, 能通过以乡村资源, 吸引游客涌入乡村, 从而引爆田园综合体目标市场, 实现城乡在多个领域对接。
       (3) 社区主导是关键。田园综合体不是单纯地让利于村民, 而是共享发展红利, 确保投入和产出成正比。现代农业和旅游业的综合发展, 村民以土地、房屋等乡村资源获得直接收益, 并能成为产业的主要就业者。而社区主导能确保村民参与建设, 确保建设不走样、收益不走样。
       (二) 对社区主导的积极实践
       在我国现有比较成功的田园综合体开发案例中, 有浙江省安吉县的田园鲁家和江苏省无锡市的田园东方, 两者建设过程中都充分尊重社区主导, 使乡村居民获得了丰厚的收益。
       1、社区主导得到尊重。
       以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 组织引导农民参与建设管理, 保障原住农民的参与权和受益权, 社区主导得到尊重。田园鲁家以村委为乡村居民代表, 将土地做为资源依托, 成立农业发展公司, 不断吸纳民营资本, 整合投资建设18家家庭农场和4.5公里的旅游观光火车。“农民变股民”, 村民以资金、土地、农房入股, 受聘或直接参与农场建设和开发, 村民变成了“职业农民”、“职业经理”和“职业农场主”。田园东方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 将部分土地进行地产开发, 吸纳村民以土地入股和旅游项目就业, 通过乡村旅游雄厚的基础建设、较优的环境和社区功能, 使村民直接受益, 乡村文化保护和企业收益增长。
       2、以现代产业为依托。
       田园东方以培育当地特色农产品“水蜜桃”种植, 通过有机种植、果品把控和标准示范, 带动“水蜜桃”的示范种植和农产品深加工, 并有力建设成品仓库及物流管理中心, 拓展现代农业原有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在现代农业基础上, 积极开发农业休闲观光和文化旅游项目, 发挥产业价值, 一二三产业得到互融互动。田园鲁家在建设之中, 投入3000万元, 建设一条4.5公里的旅游观光火车, 新奇的旅游方式, 不仅将18个农场进行串联, 也将游客吸引过来。而游客的大量涌入, 促进三产的基础设施建设, 更助力了家庭农场招商, 旅游收益确保了其可持续运作。
       (三) 社区主导的田园综合体开发模式的优化
       1、以农为本是关键所在
       如何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土地产出是发展农业深加工、旅游的基础, 产业链深化是其决胜市场的关键砝码, 只有产业链的深化, 才能支持旅游开发和生态保护, 真正促进农民持续获益, 最终实现企业和农民的共同发展。
       2、社区主导的优化
       (1) 成立社区居民代表组织。成立社区居民代表组织参与田园综合体开发, 有力保障社区居民参与建设, 将居民被动式的参与转化为主动自发参与。在组织内部确保民主决策, 以保证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中涉及到居民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得到合理解决, 促进社区主导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最大化。
       (2) 发挥社区居民的监督功能。社区内部决策民主是对田园综合体开发的重要保证, 因政府、开发商和社区居民因为分配权和管理权产生种种矛盾, 甚至会引起对抗。社区居民不仅要在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 也要对社区居民代表组织进行有效监督, 促使现代农业发展、旅游科学开发和当地文化的保护, 保障旅游开发的利益公平地分配给每个社区居民手中。
       (3) 乡村居民的素质提高。需加大当地居民的科学技术和旅游专业素养培训, 居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开发意识和服务意识的提高, 真正增进社区居民参与现代农业生产、管理和旅游接待能力, 形成和开发企业、旅游者友好互动。
       3、田园功能的优化
       要利用好上级提供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 为农业、旅游基础配套设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使乡村功能逐渐以居住、生产和生活功能向旅游服务多功能转变, 以保护自然环境、乡土文化和居民发展的权力。加快现代观光农业在乡村的推广, 现代农业赋予了旅游新功能, 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作者:王吉隆)

 
时间:2021-3-23 编辑: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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